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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发布时间:2020-11-30 15:59

一、法律与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关于〈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意见》。

二、承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5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咨询电话:0771-2628411,0771-2628426

三、申办条件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须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审查批准,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后才能从事经营活动,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办理流程

申请区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网上提交材料,待审批通过后再提交纸质材料领取证书(领证环节可选择邮寄或现场办理)。

申请人先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s://dxzhgl.miit.gov.cn),通过用户注册的方式进入“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模块,选择需申请的业务种类,提交电子文档申请材料,并定期登录系统接收审核反馈信息和审批结果。

申请人在收到批准通知后,按要求将纸质材料递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政务中心领证。

(一)网上提交材料(以互联信息服务业务为例)

网上提交材料要求:根据申请的业务填写相应的表格,上传证件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有上传的附件均不要提交压缩文件,小于等于十个图片的以单个图片方式上传(jpg、jpeg、gif),超过十个图片的请放于word或pdf中上传,所有图片均应正向上传,单个文件大小不要超过5M。

信息服务(仅限互联信息服务)表格

1.信息服务(仅限互联信息服务)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专用表格

(1)拟开展服务项目(勾选服务项目,如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勾选简要描述类型或作出相关说明)

(2)目标用户(勾选目标用户)

(3)盈利模式(勾选盈利模式)

(4)需专项审批的项目(如涉及新闻、出版、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视听节目,勾选对应项目并上传相应批准文件有效期内批准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5)网站或APP情况(勾选网站或APP,并填写对应的网站或APP信息,如网站名称、网站域名或APP名称、域名等;本次申请前应先完成备案,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链接到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供公众查询核对)

(6)公司域名、商标证书(上传公司域名证书,商标证书非必要上传)

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系统自动载入的项目可不填)

(1)申请的电信业务种类(选择业务种类)

(2)申请的业务覆盖范围(选择业务覆盖范围)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再次申请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时,如营业执照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作出相应说明和承诺,提交到“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一栏,此项可不再提交。)

(4)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载明内容一致。)

(5)注册资本(万元)(填写注册资本,需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载明内容一致)

(6)法定代表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邮箱,如使用非身份证申请,请填写该证件号码并上传证件扫描件)

(7)住所(选择所在省、市,填写详细地址和邮编,需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载明内容一致)

(8)邮寄地址及邮编(填写主要邮寄地址及邮编)

(9)公司性质(选择公司性质)

(10)是否上市(含新三板)(选择是否上市)

(11)声明条款(上传声明条款,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署日期、盖公章)

3.公司及人员情况表

(1)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所属行业(选择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所属行业)

(2)公司现有人员规模(选择公司现有人员规模)

(3)公司经营规模(选择公司经营规模)

(4)许可负责人、客服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填写姓名、手机号、邮箱。)   

(5)人员情况证明(上传社保证明的,应为一个月以内开具且缴纳主体为申请者本身,包含以下要素:公司名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缴纳社保期限、社保部门公章等;只需上传表单中填写的许可负责人、客服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社保证明。对公司员工社保证明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可以在提交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时作出承诺,提交到“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一栏,则社保证明可在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时提交。)

4.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1)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人(填写姓名、手机号,勾选相关承诺内容)

(2)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勾选相关承诺内容)

(3)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及相应资质(勾选相关承诺内容)

(4)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承诺(点选相关承诺内容)

5.股东追溯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1)股东追溯是否涉及外资(选择是否含外资成分,如不涉及外资,点选相关承诺内容)

(2)申请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上传申请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包括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发起人)及出资详情信息两部分,截图信息应为公司最新信息,股东涉及多页时应多页完整截图;申请者为上市公司(含新三板)时,还需提交巨潮资讯网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最新一期披露的十大股东截图)

(3)股权结构未变化承诺说明(申请人再次申请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股权结构如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作出相应说明和承诺,法人签字、签署日期,加盖公章)

(4)一级股东股权情况(填写全部股东名称、股权比例、股东证照号、出资金额、股东类型,上传相关证照。)

6.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上传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承诺书抬头应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公司盖章、签署日期。

7.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非必填)

(1)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上传《依法经营特定电信业务承诺书》:

a.本次申请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

b.本次申请国内多方通信业务+国内呼叫中心业务。

c.本次申请的业务种类大于等于4个业务。

d.公司名称中带有“交易所、交易中心、支付、借贷(以及P2P谐音)、众筹、基金、保险、信托、证券、金融、约车”等关键字,或线下传统行业的申请者(如:药厂、旅行社、驾校、人力资源、燃气、牧业、房地产、家政、保洁、线下连锁店等)。

(2)受到电信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未满三年的,请上传《守法诚信经营特别承诺书》。

(3)审核人员要求公司提交的其他情况说明、承诺、证明材料等。

(二)提交纸质材料(以互联信息服务业务为例)

1.纸质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打印件: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的表格与上传的证(文)件材料(要求加盖法人公司章,具体以领证通知书说明为准)。

2.领取手续

(1)法定代表人领取: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打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领取:领取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领证授权委托书、领取人身份证原件、申请材料打印件。

其他材料详见领证通知。

五、许可证审批程序及时限

(一)自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二)我局需要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自行或者委托其他机构对申请人实地查验,申请人应当配合。

(三)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我局在60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查工作,审查合格的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发不予批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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