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人事处)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档案、保密、信访、外事、新闻发布、后勤事务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工资、人才培训、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纪律检查处、机关党委)
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政策和重要文件;牵头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党组纪检组日常工作,指导行业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信息通信发展处(战备应急通信办公室、国防信息动员办公室)
研究分析信息通信业发展形势,拟定信息通信发展战略,提出发展思路和政策建议;分析信息通信业经济运行和市场竞争状况,研究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负责建立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拟定电信普遍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新技术、新业务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提出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产业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促进信息通信业自主创新。协调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建设,推动网络资源共享;推动宽带发展;推动信息通信网络演进升级和发展建设,负责重要信息通信设施布局和建设管理。审查信息通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提出项目安排建议;参与审核行业重点大型企业发展规划,提出审查意见;承担信息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信息通信建设监管政策、标准定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招标投标及信息通信网络抗震防雷和电磁辐射等防灾管理并监督实施,规范信息通信建设市场秩序;管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网络质量和设施保护相关政策,监督管理信息通信业的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应急通信及重要通信保障,负责信息通信业应急体系和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及管理;承担国防通信信息动员和战时通信相关工作。
四、信息通信管理处(互联网管理处)
依法对电信和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服务实行监管,承担互联网行业管理(含移动互联网);组织实施市场准入、监管等政策。负责电信和互联网业务市场准入及设备进网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新业务商用实验,负责试办新业务备案管理;推进三网融合。拟定信息通信业深化改革、市场开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电信业务资费政策。监督执行电信和互联网市场行为规范和管理政策,监督管理电信和互联网市场竞争秩序、服务质量、用户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监督检查收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规范收费行为;承担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有关工作;监督执行电信网和互联网互联互通政策、结算政策,负责网间通信质量监管和网络架构优化相关工作;负责通信网码号、互联网域名和IP地址、网站备案、接入服务等基础管理;负责移动互联网及智能终端应用的管理;承担网络有关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管理,规范信息服务市场。指导督促电信网和互联网等国际通信出入口局运行管理。发展、联系、服务电信和互联网相关行业组织,指导行业自律。
五、网络安全管理处
落实电信网、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政策、规划、标准,研究信息通信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完善电信网、互联网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受部委托配合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环境和信息治理,配合处理网上有害信息,配合打击网络犯罪和防范网络失窃密;组织开展电话实名登记工作。协调管理信息通信业相关网络与信息安全平台,推进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拟订信息通信业网络安全防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网络安全检查、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应急管理与处置等工作;组织开展网络数据和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推动电信网、互联网安全自主可控相关工作。组织落实电信网、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制度,开展相关评估工作;指导督促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拟定通信管制和网络管制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开展特殊通信相关工作。管理党政专用通信相关工作。负责协调信息通信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