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关于2021年二季度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 (2021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21-12-16 09:13
为加强社会监督,促进电信服务水平持续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二季度广西电信服务质量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情况
2021年二季度,广西电信企业服务质量监督中心(12300申诉受理中心)共处理了3442件用户咨询和申诉,环比增加16.32%。在接收到的咨询申诉中,服务类占比最大,占45.96%,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服务退停、业务办理、携号转网;其他类占比17.74%,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举报骚扰电话、咨询申诉处理进度;资费类占比13.19%,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资费套餐、资费价格;收费类占比为10.26%,反映的主要问题包括账单争议、充值争议、计量差错;营销类占比7.15%,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强制服务、虚假宣传;其余分类占比依次为网络类4.41%、安全类1.30%。受理的申诉件中,用户主要反映服务退停、套餐资费、携号转网、服务时限等方面的问题,广西电信企业服务质量监督中心根据《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和工作流程进行了受理和处理。
2021年二季度,工信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共受理我区电信用户申诉1596件,其中中国电信广西公司用户申诉531件,中国移动广西公司用户申诉768件,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用户申诉297件。
二、消费提示
(一)电信管理机构提醒广大用户从正规渠道下载手机应用软件,安装时注意阅读服务协议、用户隐私政策和手机权限调用说明,增强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电信管理机构提醒广大用户增强权益保护意识和风险意识,收到电话营销骚扰,可通过电话、网站或手机应用等途径向12321举报受理中心或电信企业客服热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