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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4款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通报

发布时间:2025-12-01 18: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0〕164号)、《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3〕26号)、《关于开展2025年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的公告》等工作部署,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持续开展移动应用程序专项治理工作,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查,对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主办者发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整改APP违规问题的通知》,责令APP主办者限期整改,并通知相关应用商店协助督促APP运营者整改。截至目前,尚有34款APP未完成整改(详见附件),现予以通报。

被通报的APP主办者应在2025年12月5日前完成整改及反馈工作。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将依法依规采取下架、关停等措施,切实维护APP用户合法权益和网络安全秩序。

特此通报。


附件:未完成整改的APP名单.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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