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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电信普遍服务建设任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16 16:41

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入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22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电信普遍服务申报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联通信函〔2021〕22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电信普遍服务项目的复函》(工厅通信〔2021〕933号)等文件要求,今年我区14个设区市被纳入2022年度电信普遍服务,将采用“中央资金引导,地方协调支持,企业为主推进”的方式,行政村项目建设4G基站412个,5G基站103个;边疆项目建设4G基站35个。进一步织密加厚我区农村地区通信网络覆盖,提升农村及边境地区通信网络覆盖水平。

现将我区试点项目建设任务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22日。


附件:关于2022年度电信普遍服务建设任务的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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