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通信管理局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五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及中期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比选的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我局拟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五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及中期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五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及中期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比选
(三)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四)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二、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比选邀请在广西通信管理局网站(https://gxca.miit.gov.cn/)上发布公告,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要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半年开具的说明供应商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要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要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要提供承诺书)。
(二)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比选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5年9月8日起至2025年9月12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二)获取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53号广西通信管理局711办公室。
(三)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须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书(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须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到广西通信管理局了解有关信息并领取比选文件。
(四)比选文件领取免费。允许通过邮寄方式获取。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一)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9月18日18:00整。
(二)递交说明:纸质响应文件盖章密封提交。
(三)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53号广西通信管理局711办公室。
(四)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3. 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2628930/0771-2628821
电子邮箱:fzc@gxc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