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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关于不再组织工程系列通信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03 18:48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关于规范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资格获取方式的通知》(桂通管办〔2026〕4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就我区工程系列通信工程专业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不再组织评审相关工作。本通知印发后,我区不再组织工程系列通信工程专业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此后凡通过职称评审、认定等方式取得的通信工程专业中级、初级职称,不予以认可,不得作为岗位聘任及申报工程系列上一级职称的有效依据。工程系列通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继续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组织评审。

二、全面落实考试制度。我区从事通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通过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初级职业资格考试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的证书。2026年考试报名工作已于7月6日开始,具体要求请关注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官网发布的《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广西考区)的通知》。

三、对应使用职称使用。取得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水平证书,可对应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称使用;取得通信专业技术人员中级水平证书,可对应工程师职称使用。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相应专业岗位工作需要,从获得相应级别、类别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各用人单位为职称政策执行和人才管理的责任主体,须严格落实国家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压实内部管理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全国统一职业水平考试在夯实人才队伍、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支撑通信行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精准摸排符合报考条件的在岗人员,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依规参加通信专业全国统一考试,确保我区通信工程专业中级、初级以考代评政策落地到位、执行到位。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请各单位及时传达部署,严格遵照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通信管理局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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