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持证企业: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和公示制度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17〕321号)工作要求,我局决定即日起开展2020年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义务
2019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我局颁发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增值电信企业,均须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按照规定履行2020年年报义务,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我局的监督检查。
二、年报程序
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zwfw.miit.gov.cn/site),进入电信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向电信管理机构报送年报。
填报指南和常见问题见附件。
三、工作安排
(一)年报填报(即日起-2020年3月31日)
各申报企业登录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zwfw.miit.gov.cn/site)在线填报。
(二)年报补报(2020年4月1日-4月30日)
4月1日起,对未按要求报告年报信息的企业,我局将督促其切实履行年报义务,限期一个月内补正。未报企业可通过上述途径补报年报信息。
5月1日后,年报系统关闭。
(三)公示(2020年5月1日-5月30日)
我局将对《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公示的年报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除外)以及申报企业选择公示的年报信息,向社会公示。
(四)年报抽查(2020年5月1日-9月30日)
我局将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核查、技术检测等方式,对各企业的年报信息及执行有关规定情况等进行抽查。在抽查中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
(五)信用记录
5月1日起,对拒不履行年报义务的企业,我局将其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在相关企业补充履行年报义务后,可将其从不良名单中移出。
四、工作要求
各企业要完整、真实、准确、及时报送年报信息。年报期间,相关企业要积极配合我局的监督检查,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自觉接受行政处理和信用管理。
联系电话: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0771-2628019、0771-2628426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82140090
附件:1.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信息年报指南
2.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