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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关于各电信业务持证企业
参加2021年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2-20 08:18

区内各电信业务持证企业: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和公示制度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17〕321号)工作要求,各电信业务持证企业需参加2021年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报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经营许可且在有效期内的电信业务持证企业,均须按照规定履行年报义务。

二、年报方式

各电信业务持证企业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政务服务平台,进入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dxzhgl.miit.gov.cn/)的“年报月报管理”板块进行填报,可参考填报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详见附件)。 

三、年报安排

各电信业务持证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年报义务,确保年报信息完整、真实、准确,有关安排如下:

(一)正常报送。各电信业务持证企业应自即日起至3月31日登录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有关材料。

(二)年报补报。各电信业务持证企业如未能按时正常报送的,应于4月1日至4月30日补报。

四、工作要求

(一)配合年报抽查。本次将采取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年报信息及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等进行抽查,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持证企业应积极配合,及时回应发现的问题并做好整改工作。

(二)避免不良记录。各电信业务持证企业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年报工作。对逾期未履行年报义务的,依法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联系电话: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0771-2628426、0771-2628411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工业和信息化部技术支持电话:010-12381

      

附件: 1.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报指南2021

      2.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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